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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免税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一、业务描述(申请条件)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二、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份数(办理材料纸质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第八十三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办理材料纸质版

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

条件报送

代保

1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总局规定时限:即时办结。

辽宁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办理程序


七、【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 

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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