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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扣缴税款登记
发布日期:2017-08-0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一、业务描述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本流程同时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登记信息和扣缴税款登记信息的变更。

二、政策依据(设定依据)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2.《365bet开户官网关于取消税务登记核准等规定后管理问题的通知》(辽国税发[2014]11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份数(办理材料纸质版)

序号

纳税人应提供的表证单书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办理材料纸质版)

五、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扣缴义务人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扣缴税款登记。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总局规定时限:即时办结。

辽宁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办理程序

 

 

七、【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 

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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