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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认定申请
发布日期:2017-08-0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一、业务描述(申请条件)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税务机关应在向其支付款项的企业办理扣缴登记并进行资料报备时,认定为非居民企业。

二、政策依据(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份数(办理材料纸质版)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办理材料纸质版)

五、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总局规定时限:6个工作日。

辽宁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六、办理程序

 

七、【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 

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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