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在停供发票期间用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用票申请。
二、政策依据(设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附件4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30号)全文
三、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份数(办理材料纸质版)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办理材料纸质版)
序号 | 纳税人应提供的表证单书 | 必报 | 条件报送 | 归档 | 查验 | 代保管 | 核销 |
1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 |
|
| √ |
|
|
五、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总局规定时限:2个工作日。
辽宁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办理程序

七、【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
收费标准: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