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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一、业务描述(申请条件)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购置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政策依据(设定依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078号)全文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地区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车辆车型的通知》(财税〔2010123号)全文

三、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份数(办理材料纸质版)

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

条件报送

代保管

1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办理材料纸质版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条件报送

代保管

1

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





2

出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专用车证”





3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分配方案”





五、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总局规定时限:即时办结。

辽宁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办理程序


七、【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 

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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