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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一、业务描述(申请条件)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所称来华专家,是指来华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国专家。

二、政策依据(设定依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三条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4号)第十七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份数(办理材料纸质版)

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

条件报送

代保管

1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办理材料纸质版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条件报送

代保管

1

车辆合格证明原件





2

车辆合格证明复印件





3

车辆价格证明





4

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





5

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

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本人护照





五、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总局规定时限:即时办结。

辽宁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办理程序


七、【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 

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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