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申请条件)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所称来华专家,是指来华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国专家。
二、政策依据(设定依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三条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4号)第十七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表证单书、份数(办理材料纸质版)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办理材料纸质版)
序 号 |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 必 报 | 条件报送 | 归 档 | 查 验 | 代保管 | 核 销 |
1 | 车辆合格证明原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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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合格证明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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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辆价格证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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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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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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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本人护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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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总局规定时限:即时办结。
辽宁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办理程序

七、【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
收费标准:无收费